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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报 优 秀 稿 件 奖 励 办 法
第一条 宗旨
为调动校内外作者的投稿积极性,有效地吸引创新性强、学术水平高的优秀稿件,提高学报的学术水平,促进学报特色的形成,特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奖励对象
奖励对象为在本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校内外作者(一般指第一作者)。
第三条 奖励等级与条件
⑴ 一等奖:论文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、中央部委领导重视(以批件为准),或被《新华文摘》《光明日报》理论版全文或大部分转载。
⑵ 二等奖:论文受到宁波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(以批件为准),或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“复印报刊资料”等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全文或大部分转载。“国内一级学术期刊”按评审当年《浙江万里学院学术期刊与出版社目录》为准。
⑶ 三等奖:论文的他引频次值达到相对较高水平(以中国知网CNKI为准并辅之于论文下载量)。每次评奖名额不超过10个。
第四条 奖励额度
一等奖3000元;二等奖1500元;三等奖800元。
第五条 活动规则
⑴ 优秀稿件的评定由学报编辑部组织实施。
⑵ 每年12月12日前后,对上一年度学报整卷所有学术论文按奖励条件分别进行检测和统计。
⑶ 评奖结果由主管学报编辑部的学校领导审批。
⑷ 评奖结果于次年初在学报网站上公布,并采取适当方式颁奖。
第六条 经费来源
奖励资金从学报其他项目中列支。
第七条 其它
本办法自学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施行,由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。
二〇二三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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